7月1日、2日,湖南、贵州、山西接连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7月1日7时40分,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龙山县靛房镇苏竹村驾驶人杨宏驾驶湘U62362号金旅牌中型普通客车(核载19人,实载30人),从苏竹村前往镇政府,行至县道龙两线35公里加800米一右急转弯下坡路段时,撞倒公路左侧3个防护墩后,翻入11米斜高的坡下,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
7月1日14时许,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马溪乡茶园村龙井组欧明荣无证驾驶一辆无牌嘉陵三轮摩托车,违法乘载赶场村民11人,沿村民自行修建的牛大场镇石桥村至龙井组便道行驶约2.5公里至连续长下坡路段时,翻入路右侧80余米的深沟,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
7月2日4时28分,河南郑州翔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豫AL3639安凯牌大型卧铺客车(核载32人,实载31人),由内蒙古驶往河南。当行至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境内二广高速公路827公里加200米处左转弯下坡路段时,冲出道路右侧护栏坠入边沟,造成9人死亡、22人受伤。
7月2日13时40分,河南鸿运汽车旅游有限公司豫AL6358江淮牌大型客车(核载47人,实载35人),从山西省宁武旅游返回忻州奇村途中,行至忻五线(旅游线路)40公里处右转弯下坡路段时,车辆发生侧滑,冲出道路左侧坠入垂直高度32米的深沟,造成6人死亡、22人受伤。
这4起事故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道路安全隐患突出。4起事故形态相同,均为单方翻坠事故,而且全部发生在转弯下坡或者长下坡路段。其中,贵州事故路段为连续长下坡路段,路宽不足2米,纵坡度近10%;山西忻州事故路段为连续6公里的弯坡路段。二是严重违法行为突出。湖南事故中肇事客车严重超员,贵州事故中肇事人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违法载人,暴露出路面管控在一些地方仍存在不到位的问题。三是恶劣天气对安全行车影响突出。山西2起事故均发生在雨天,路面湿滑,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夏季特点较明显。
各地要认真学习和贯彻部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一要坚持整治客运隐患不松劲。认真分析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按照要求,迅速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扎实推进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展已有成果。要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将4起事故立即通报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警示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依法安全运输。同时,对降雨期间不具备客运车安全通行条件的,要限制车辆通行,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暂停或调整客运班线,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和宣传提示,严防夏季雨天夜间客运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要坚持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不漏空。要结合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不留死角。特别要协商有关部门,在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增加限速标志、标线和减速设施,有条件的地方要实施工程改造,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通行安全。汛期降雨期间,要加强对易漫水路桥、易积水和塌方路段的巡逻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报请政府进行治理。
三要坚持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不放过。要增派警力充实执勤执法一线,将执法装备全部投入基层,集中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采取动态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集中统一行动与区域联勤联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严管态势。要加强雨天行车速度的限速提示和限速管理,加大夜间车辆通行秩序管控力度,严查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货车不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等突出违法行为。 |